写字楼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沈阳写字楼资讯 > 立法规划名单中出现了各界十分关注的房地产税法的身影

立法规划名单中出现了各界十分关注的房地产税法的身影

http://www.shenyangoffice.com  2018年11月02日 13:30:05    沈阳写字楼网

导读:《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公布的立法规划名单中,出现了各界十分关注的房地产税法的身影。根据立法规划显示,此次,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了“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一类立法项目之中。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房地产税法将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即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间提请审议。

  9月7日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据介绍,其中包括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一类立法项目69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二类立法项目47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公布的立法规划名单中,出现了各界十分关注的房地产税法的身影。根据立法规划显示,此次,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了“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一类立法项目之中。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房地产税法将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即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间提请审议。

记者也注意到,在今年3月4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曾就房地产税法立法进展表态称:“房地产税立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一旦房地产税法草案在本届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那距离它正式成为法律,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此外,该法三十条还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浏览更多新闻资讯,欢迎登陆沈阳写字楼网

(来源: 作者:)


网站声明:本网文章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