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进一步加速 预计2020年前后出台
导读:1986年开征房产税、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对象主要是城市里的房产,按照租金和房产余值两种途径征收。即将开征的房地产税多了个“地”字,实际上是一个新税。房产税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两者都涉及对房产征税的问题,但房产税没有考虑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只对房屋征税,房地产税则将房屋和土地合并征税。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公布的未来五年的立法规划来看,我个人理解,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
房地产税立法进一步加速。
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116件)公布,房地产税法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意味着,未来五年内,房地产税法或将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对于列入立法规划一类的立法项目,原则上应当在五年内提请审议,因情况发生新变化确实难以按计划提请审议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有关方面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强调,房地产税立法将会着力研究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把重大问题、重大分歧解决在起草工作阶段。
这是今年以来官方第八次提房地产税。早在2013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2016年,房地产税法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中,但任期内没有提交一审。今年以来,从国务院、全国人大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持续公开表态,被外界普遍认为是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信号。
“房地产税可能在各方推动下加快进程,但其中各个难题如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之间的关系,应该妥善处理。”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新时代财税法治研究院院长刘剑文教授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指出。
房地产税2020年前后出台
时代周报:1986年下半年,中央政府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并在1987年实施。已经开征的“房产税”和将要开征的“房地产税”,一字之差,具体差异体现在哪些方面?
刘剑文:1986年开征房产税、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对象主要是城市里的房产,按照租金和房产余值两种途径征收。即将开征的房地产税多了个“地”字,实际上是一个新税。房产税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两者都涉及对房产征税的问题,但房产税没有考虑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只对房屋征税,房地产税则将房屋和土地合并征税。
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公布的未来五年的立法规划来看,我个人理解,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未来的房地产税会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土地增值税三种税合并在一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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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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