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应对经营性房地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有所区分
导读:此外,专家建议,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应对经营性房地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有所区分。所有经营性房地产都应缴税,不设免税面积。不过,为了保持税负基本稳定,未来房地产税的规模在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不宜增加过多。
12月7日,据经济参考报最新消息,房地产税将由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同时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
此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房地产税立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而今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时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在目前的方案设计中,房地产相关的其他税种,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将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改革,未来在房地产税开征后有可能逐步进行改革。
未来房地产税将由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收入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目前这两个税种都是小税种,规模不大,因此开征之初的房地产税很难成为地方财力重要支柱。2014年全国财政决算显示,2014年我国房产税占全国全部税收收入的1.55%,占地方全部税收收入的3.12%;城镇土地使用税占全国全部税收收入的1.67%,占地方全部税收收入的3.37%。
而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也表示,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要税种之一还需要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
此外,专家建议,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应对经营性房地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有所区分。所有经营性房地产都应缴税,不设免税面积。不过,为了保持税负基本稳定,未来房地产税的规模在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不宜增加过多。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资料了解到,11月6日便有报道称,《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在国务院层面已经进入尾声,最快有可能在今年年底提交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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