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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写字楼“劝退”P2P 老牌P2P相继转型

http://www.shenyangoffice.com  2016年05月05日 09:25:12    沈阳写字楼网

导读:此前,P2P多租住在高档办公区,不过,自去年开始,某些P2P企业大规模退租。而今年上海等地陆续出台监管政策,要求辖区主要商务楼宇、科技园区、招商中心等明确“谁引进、谁负责”的招商原则,不少P2P、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等公司被不少写字楼拒之门外。

    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手法5 私募基金非法集资

    一是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二是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风险在不同业务间传导。

手法6 地方交易所涉嫌非法集资

    一是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有的现货电子交易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二是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传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

手法7 相互保险涉嫌非法集资

    一是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集资诈骗。

    二是一些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这些“互助计划”收取小额捐助费用,不订立保险合同,不遵守等价有偿原则,不符合保险经营原则,与相互保险存在本质区别。其经营主体也不具备合法的保险经营资质,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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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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