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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十年“限外令”松绑 疯狂一幕难再现

http://www.shenyangoffice.com  2015年08月28日 09:13:52    沈阳写字楼网

导读:中国楼市“限外令”即将跨入第10个年头之际,被政府叫停。

    中国楼市“限外令”即将跨入第10个年头之际,被政府叫停。

    昨日(8月27日),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六部委联合发文宣布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政策。通知明确了有资格的境外机构和个人可在中国境内购房。这是“限外令”自2006年颁布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松绑。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国楼市对外资的吸引力已不如当年,此次松绑只会释放微量的境外需求,不会对房价有明显拉升作用。

    回顾限外令10年前诞生的初衷,如今的放松,预示着海外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已经转为贬值预期。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通知还要求,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这意味着地方限购政策对境外个人购房者同样没有放开。

获准购买自用、自住房

    昨日,住建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以及外汇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对《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显示,国家将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同时,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我国楼市自2006年起实施“限外令”,彼时人民币持续升值,国内物业价值处于低谷期,大量外资通过投资中国房地产进入中国市场。为了防止境外机构和个人通过炒房套取汇差,进一步抬升中国房价,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境外资金在境内购房的政策。

    2006年,《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出台,2009年再出台“向境外投资方出售国内资产征税”规定。到了2010年11月,国家外汇局出台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2012年,国家发改委也发出通知,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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