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和楼市良性循环的“十三五”之路
导读:相比“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关于房地产管理着墨确实不多,但更多地突出其民生属性。
相比“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关于房地产管理着墨确实不多,但更多地突出其民生属性。
首先,规划发展目标提出,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和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和均等化;其次,规划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这意味着,未来住房将凸显其民生属性,房地产发展的空间也要在城镇化中挖掘。
规划以改革、创新、环境、民生、国家战略等五大主线,描绘出了建设小康社会的路线图。小康界定上,从此前强调GDP总量,转变为要求人均GDP。发展理念上,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基本理念,其中创新为首、着墨最多。改革则是确保创新的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是应有之义。新型城镇化既
与住房制度改革密切相关,又是创新动力(310328,基金吧)的核心要素。
规划一开始,首先对现阶段做了明确界定,即“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一奋斗目标来制定。城镇化是分享改革红利、实现小康的重要途径。按常住人口算,我国城镇化率已接近55%,但2013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35.9%,其中有2.5亿农民工已在城镇却没有户口。要实现小康,首先要让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因此,规划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一方面,该提法旨在让更多的非户籍居民成为户籍居民,享受户籍居民才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子女教育、医疗养老和住房保障。在这里,住
房是作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地位出现的。也就是说,在城镇常住的人群,有权利获得最基本的住房保障。另一方面,该提法旨在规避过去“土地城镇化”,实现“人的城镇化”。
“人的城镇化”最主要的标志,就是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就绕不开财税体制改革。目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是我国三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占全国税收
比重仅7%。因此,政府注重企业发展,有税收来源上的先天基础。从地方收入来看,营业税是地方税收收入中的大头(35%),土地出让金是地方综合收入中的大头(50%左右)。因此,地方政府更关注企业、更关注房地产发展。
由“十八大”开启的新一轮财税改革,本质上是从过去几十年的“增长型”财政到“服务型”财政的巨大转变,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志。新一轮财税改革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部门间权利调整,涉及到税收法定、预算制度改革、税种转变(从间接税到直接税)、中央地方财权事权重划等。
在财税改革短期难见效的情况下,城镇化过程中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就需要渐进过渡。因此规划提出,“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意味着,外来常住人口通过入户实现市民化,即便不可能在“十三五”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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